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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渔港管理工作改革座谈会典型发言

日期:2023-09-27 14:02: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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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数字赋能  打造渔船智慧监管新模式

编者按

浙江是海洋捕捞大省,渔船数量多、作业区域广,东海船舶密度大、通航环境繁杂,渔船管理难度大。近年来,浙江省聚焦渔船监管,以渔业综合管理改革和渔船渔港精密智控两项国家试点为契机,以数字赋能为牵引,大力开展渔船精密智控工程(“浙渔安”)建设,以算力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打造渔船智慧监管新模式。今年以来,“浙渔安”日均预警干预6000余次,电脑端日均访问量2435人次,手机端日均访问量8.6万次,渔民满意度达99.41%。

创立“一个库”,实现协同监管。全面梳理人、船、港、环境等渔业监管和服务数据,横向打通与公安、司法、自然资源、交通、应急、海事、气象等7部门,共享数据43项,760个字段(接入公安厅沿岸视频数据、司法厅渔船船员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数据、自然资源厅浮标监测和海况预报数据、交通运输厅渔船检验数据、浙江海事局商船数据、省气象局气象预报数据);纵向贯通部省市县乡村六级,将分散分块的数据、业务、资源集成共享、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渔船监管数据一库融合,大屏、中屏、小屏(驾驶舱、工作台、手机端)实时联动,渔民侧、管理侧同频共享,做到数据“多跑路”,监管全闭环。

创建“一张网”,实现海陆互联。按照“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组建全球最大的渔船卫星通讯专网,按照“双星、双基带、双地面站”架构,推进大型渔船卫星宽带上船,目前10158艘大型渔船(完成率98.3%)实现“电话通、视频通、数据通”,根本性解决海陆通信问题。渔民普遍反映通讯方便、网速稳定、成本节约,20G流量费用从原来的3万元/艘降到0.15万元/艘,年费用降幅达95%。

创设“一个码”,实现周期管理。首创“浙农码”,推行渔船和船员赋码管理,实施“以码管船、以码管人”。实现渔船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捕捞许可、渔船检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预警处置、隐患排查、互助保险等7个环节,设置红黄绿三色转码条件,让“红码渔船”禁止出海,处处受限,“绿码渔船”一路畅行。实现船员全职业周期管理,围绕驾驶舱值守、穿戴救生衣等船员安全生产行为,出台船员记分规则,依分实施红黄绿三色转码,推行船员扫码上船,自动比对进出港报告船员信息,禁止红码船员出海,对未报告、职务船员缺配、报告人数不符等实时干预。

构建“一组算法”,实现风险识别。围绕人、船、环境三大要素,基于渔船定位、数据融合、AI算力等基础,开发了3大类50项算法。推出驾驶舱“AI巡检”,对无人值班瞭望自动预警、人工干预;实施“繁忙提醒、危险提醒”,对进入繁忙航道、事故多发区的渔船自动警示要求船长谨慎驾驶;设置推荐航路“渔船碍航”自动干预,防范渔船锚泊;创新开发了“渔船失速”、“设备双离线”、“倾斜角过大”等预警,实现对遇险渔船的早预警、早救援。今年3月2日,象山钓具船沉没事件中,系统通过计算渔船倾斜角度自主发出“高风险”报警,比406沉船报警提前15分钟(“浙渔安”09:34预警,海事09:49预警),为救起全船23条鲜活生命赢得宝贵时间。

打造“一个监测体系”,实现动态感知。建设“技防+人防”一体化风险监测和处置体系,实现主动感知、自动预警、有效干预、及时救援。技防方面,构建海上“雪亮工程”,研发安装船端一体化AI智控终端,通过“人工智能(AI)+摄像头”,实现船员人数量、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等场景船端自动预警和岸端远程干预。升级15336艘渔船的北斗、AIS设备,渔船定位频率从原来的15分钟提升至1分钟。建成AIS基站36座、岸基雷达20座、智慧渔港20个,通过“雷达监测+图像识别”,对进出渔港船舶的舷号信息进行全天候电子识别,对嫌疑船舶进行预警和拍照、录像取证,实现异常情况自动告警、快速处置。人防方面,打造省、市、县、乡、村(企)五级一体化“浙渔安”应用体系,明确23个应急指挥中心、30个渔政执法部门、284个乡镇基层渔船管理组织、1305名基层渔船管理人员的职责任务,实行风险主动感知、船端自动预警、基层有效干预、部门派单查处,推动渔船安全应急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夯基础、补短板  全力推动海洋渔船规范安全管理

编者按

《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渔船安全这条主线,坚持“严”的主基调,实行“船、港、人全要素,造船、检船、作业全链条,出港、入港、停泊全流程”闭环管理,用法治力量护佑渔船安全。

聚焦难点堵点,努力构建渔船管理新格局。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省委书记倪岳峰、省长王正谱先后多次作出批示部署,在总结分析当前渔船管理中的难点问题问题基础上,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做法,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若干措施》,就全面落实责任、加强渔船修造管理、严格作业监管、加强渔港建设监管、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从渔船修造到水上渔船突发事件处置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明确了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渔业部门负责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渔船修造行业管理,渔船检验机构负责依法检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涉渔船舶修造厂点。二是强化全链条监管。从渔船审批修造、日常安全管理、渔港建设管理、防灾减灾等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强力开展涉渔“三无”船舶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进行核查,依法予以查处。四是强化依港管船。对加强渔港规划建设、推动驻港监管、改善渔港环境和智慧化管理水平进行了部署,并规定了时间节点。

坚持法治引领,修订《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自2003年实施以来,部分条款已不符合不适应新时代渔业船舶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的修订纳入了今年立法计划,并作为重点立法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在省人大法工委、农工委和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7月25日,《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顺利审议通过,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渔船安全这条主线,坚持“严”的主基调,实行“船、港、人全要素,造船、检船、作业全链条,出港、入港、停泊全流程”闭环管理,用法治力量护佑渔船安全。一是将涉渔船舶修造联合监管上升到立法层面,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渔业、渔船检验等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了溯源倒查机制,增加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条款。二是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对渔船航行、作业、停泊和应急处置做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休闲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和应满足的具体条件。将定人联船、编组生产等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推进依法治理。三是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明确了渔船修造管理职责和处罚权限、渔港环境和信息化建设具体要求、为“三无”船舶提供服务的惩罚标准,确保监管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对渔港建设管理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并对渔业部门驻港监管责任和渔港经营者在渔港安全和环境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突出重点隐患,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涉渔“三无”船舶长期以来困扰河北省海洋渔业管理,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为解决这一管理顽疾,王正谱省长组织进行专题研究,省政府制定印发了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方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决心利用1年左右时间,将近1907艘纳入地方安全监管渔船全部清理退出,并同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进展顺利效果良好。一是消化存量。清理地方“纳管船”伊始,相关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渔业、乡镇、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五包一”、“四方包联”责任体系,对“纳管船”实现有效封控。同时,启动渔船身份核实、价值评估和公示、与船主签订退出协议等工作,截至目前,1700多艘渔船签订退出协议,2024年2月底前将全部实现退出。二是严打增量。根据省政府部署,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河北海警局、河北海事局,联合制定了《河北省打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于5月16日至8月15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在地方政府统一指挥下,各部门通力合作,对岸线、渔港及临时停泊点、商港、船厂进行全面排查,查获疑似“三无船”834艘,全部转运至指定地点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实现了震慑、警示、教育的多重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堵住源头。未批建造是“三无船舶”产生的主要原因,河北省工信部门对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逐项分解落实,建立渔业船舶修造账,明确检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做到规范统一、简便易行。还坚持属地常态化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全部渔业船舶企业进行常规或突击性检查,以高压态势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在近期执法检查中没有发言船厂有违规造船行为,管理效果良好。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共建共治共享 创新渔港建设经营管理新模式

编者按

珠海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是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毗邻港澳,海洋渔业资源丰富,渔港建设基础良好,现拥有洪湾中心渔港(中心级)及万山渔港(二级)等8个渔港(渔船停泊区)。近年来,珠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向海而兴、向海图强,以建设现代渔港为目标,突出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相结合,依托洪湾中心渔港,在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合作发展等方面实现了系列突破,探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渔港建设经营管理新模式。洪湾中心渔港迅速发展成为珠江口作业渔船主要鱼货集散地之一,荣获国家级海洋捕捞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全国文明渔港、国家中心渔港等“国字号”荣誉。

共建——高位谋划科学布局

珠海市高度重视渔港建设,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印发实施《珠海市现代渔港建设规划(2016-2025)》,投入约12亿元建成洪湾中心渔港并顺利投入运营使用,布局形成以洪湾渔港-示范性渔港为中心、以万山、桂山渔港等其它地方性渔港和湾仔避风锚地为补充的现代渔港体系。

珠海市积极拓宽渔港建设新思路,采取政府与企业共建模式,由市属国有企业承担洪湾渔港建设项目融资和建设任务,组建渔港建设项目公司(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湾渔港公司”),负责渔港合作开发建设及管理等工作,相关决建港资金难题,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和效益。

推动政企持续投入建设。珠海市将洪湾渔港用地划分为公共服务区和商业功能区。公共服务区用地产权归属市政府,由政府持续投入财政资金运维,但公共服务区除了布局建设港池、码头、庇护中心等基本的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外,还保留布局建设可对外出租收益的物资补给中心、冷藏储冰库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已签约商户48户,出租率70%以上,逐步减少政府后续在渔港运营管理方面的财政投入。商业功能区则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洪湾渔港公司持续投资开发。

共治——职权明晰管理有序

珠海提前谋划渔港管理运行工作,探索建立“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企业运营管理”渔港共治模式。

解决权属不清问题。珠海市以洪湾中心渔港为试点,针对渔港普遍存在权属管理不清问题,对渔港管理体制进行大胆探索创新,明确渔港公共服务区权属归珠海市人民政府,经营管理权由市政府授权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洪湾渔港公司负责,行政监督管理权则由渔政部门及相关驻港监管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有效地形成渔港监管合力。

健全渔港共管制度。珠海市通过地方立法加强渔港管理,修订完善《珠海市渔港管理条例》《珠海洪湾中心渔港港章》,进一步明确渔港管理各部门职责分工,提高渔港管理条例和渔港港章的适用性。同时,洪湾渔港公司内部编制渔港经营管理相关制度,确保渔港经营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珠海市调整采用“包干”方式对渔港进行运营管理,对委托运营包干年度成本进行规制并对收益总额进行包干核算,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共享——产业集聚联农带农

珠海市渔港经济区建设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水产品集散中心、国家休闲渔业文旅区和全国智慧渔港综合管理示范基地为目标,以洪湾中心渔港为核心,构建现代渔业产业经济带,推动政府、企业、渔民共享渔港经济区建设成果。

推动渔港产业发展。印发实施《珠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规划(2021-2030)》,推动企业投资建设洪湾渔港冷链仓储基地、东港兴远洋渔业基地等,补齐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短板,培育壮大水产加工冷链仓储企业共31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9家,年加工能力25万吨,拥有水产冷库37座、冷藏能力3.3万吨/次。印发实施《珠海市推进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规划配套建设渔人码头、旅游集散中心和特色商业街区等商业设施,打造洪湾渔港海钓出发基地,形成以渔业产业为基因、以渔乐文旅为亮点、以特色商业为内核的现代渔港经济区。

形成渔港集聚效应。借助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联动港澳海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海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做强线上线下冰鲜、冻品、活鲜及高价值渔获的交易功能。出台《珠海市深海养殖和远洋捕捞扶持措施(暂行)》,支持远洋水产品入境珠海集散,给予一定运输费用补贴,鼓励企业进入洪湾中心渔港交易中心交易,对销售贸易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销售贸易总额1%的奖励。目前洪湾渔港水产品交易厅已签约商户38户,出租率80%以上,涉及海产品打包分拣、批发、集散等业务,吸引众多广东、广西、海南省沿海地市渔船及港澳流动渔船回港靠泊卸鱼补给,累计进出港渔船超18万艘次、年均鱼货卸港量超8万吨。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多措并举  齐抓共管
提升群众性渔港监管水平

编者按

近年来,针对群众性渔港多小散乱、历史欠账多、基础设施薄弱、服务功能单一、管理手段粗放、驻港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青岛市对标先进地市,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着力完善渔港服务保障功能,努力提升人防技防水平,持续强化群众性渔港总体监管能力。

加强领导抓统筹。青岛市坚持把渔港建设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渔业安全生产、海洋秩序维护等一体谋划推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海洋涉渔综合治理协调机制以及“四海一家”(海洋、公安海岸警察、海事、海警)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渔业发展与安全,聚焦商渔共治、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等重点任务,实现管教结合、查打并举,形成整体推动、部门协同、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区(市)城乡规划和经济发展,研究出台青岛市渔业港口布局编制规划,逐步构建“一带、三区、二十八处渔港”的总体空间布局,整合提升现有渔港功能和作用,突出防灾减灾保障和中心渔港拉动辐射作用。三是推动改革创新。引导沿海区(市)立足各自实际,积极探索依托国有平台公司并购重组等渔港管理改革路径,推动渔港服务管理转型升级。

升级设施抓基础。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提升设施渔业水平和渔港综合环境。一是全面提升渔港环境。将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市办实事项目调度推动,有效解决了渔港环境脏乱、旱厕直排、港面泥泞等问题。二是积极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以西海岸国家级渔港经济区获批为契机,以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带动辐射周边群众性渔港,建立通报督导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11个建设子项目已竣工8个。三是完善渔港智慧化监管系统。为补齐青岛市渔港和停泊点前端感知设备数量不足、覆盖范围不全面等短板,完善多维感知网络,推动实施渔港智慧化监管系统建设,在全市44个渔港及30个停泊点增设视频监控系统,并将其列入全市智慧海洋建设重要板块,提高渔港智慧化监管水平。

强化力量抓监管。引导沿海区(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渔港管理新模式,增强驻港监管能力。一是在崂山区建立了群众性渔港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政府牵头策划、部门调度考核、乡镇组织推动、村居具体落实”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在资金安排上列入部门预算,全额保障,逐年拨付,确保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在管理机制上增设专门管港机构,配备渔港管理、专业保洁“两支队伍”,升级智能设施,推动形成渔港(渔船)、社区、街道、区自下而上的四级管理体系。二是在西海岸新区实行执法船艇、人员双下沉,在重要渔港成立现场管理办公室,强化渔船网格化监管,压实各级责任,有效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在即墨区统筹海上应急救援力量,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在群众性渔港比较集中的2个镇(街)建立应急“救援站”,每处驻扎13名海上救援队员,在有力增强渔港及周边海上救援力量的同时,也强化了对周边渔港的驻港监管能力。

聚焦防范抓关键。科学精准把握形势,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严抓渔船源头管理,夯实渔港安全基础。一是聚焦重要时段。伏休期间,依港设立联合整治专班,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有效制止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聚焦关键环节。渔港经营者严格做好渔船进出港登记,渔业执法部门建立检查考核制度,严厉查处港内非法加油、非法电气焊以及海上非法捕捞作业等行为,近两年查处涉渔“三无”船舶900余艘。三是聚焦风险防范。既上新手段、又用土办法,在重要渔港水域设置铁链作为关卡。正常情况下,铁链沉于水下,船只畅通无阻;在伏休期间和恶劣天气时段,铁链浮于水面,严防渔船违规出海。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打造小型渔船管理苍南模式

编者按

苍南县创新提出国企造船(所有权)、公司管船(经营权)、渔民租船(租赁权)的管理模式,经方案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论证,农业农村部批准苍南县开展渔船管理改革试点。

三无渔船是渔业管理的最大难题。“三无”渔船由来已久,是苍南渔业安全的最大问题,面临三大困境:一是安全隐患大。“三无”渔船普遍安全设备缺失,安全系数低,同时也是伏休期违法捕捞的“活跃分子”,走私犯罪常用的“作案工具”,极易发生涉海涉渔安全生产事故。二是执法管理难。苍南海岸线205公里(占温州市40%),岙口、码头众多,为“三无”渔船的隐蔽生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虽2014年以来苍南县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打击取缔“三无”渔船3500余艘,但从实际情况看,“三无”渔船“打而不绝”,大部分渔民在短暂蛰伏后“重操旧业”,甚至出现越打越小、越打越简陋、越打越危险的情况。三是生计出路窄。在严格“双控”制度下,小型渔船指标稀缺,且造船成本高,生计渔民获得合法船只难度大。同时苍南县沿海乡镇人均耕地面积仅0.2亩,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亩),渔区群众“靠海吃海”观念重,且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技能单一,转产转业困难。

生计渔民生产生活如何保障。为什么“三无”渔船会打而不绝?为什么执法中有时会遇到群体性事件?规范生产与渔民生计保障要如何兼顾?去年,苍南县曾计划通过“拆大建小、三权分置”方式,让生计渔民拥有合法船只,从根本上化解安全生产与渔民生计保障的矛盾。主要考虑了2个方面:一方面算好三本账。从经济账看,船网指标最终是政府买单、渔船建造成本可通过租金收回,成本总体可控;从民生账看,解决了渔民的生计问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从政治账看,实现了渔业安全和渔民共富的双赢目标。

另一方面面临四难点。主要是:1.所有权归国有企业、租赁权给渔民,但安全责任不明晰。2.生计渔民认定标准不一,小型渔船数量有限,公平分配难。3.一次性投入近5亿元,县级财政难以支撑。4.缺乏数字化管控系统,新增小型渔船可能增加渔船管理难度。因此,没有上级政策支持,“拆大建小”的解决路径一时难以落地。

小型渔船“三权分置”管理是破题之钥。2023年初,农业农村部下发了渔船管理改革方向选题,其中“小型渔船管理权责下放”“渔船租赁改革”等内容正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破题之举。因此,苍南县在前期谋划“拆大建小”的基础上,创新迭代了国企造船(所有权)、公司管船(经营权)、渔民租船(租赁权)的“三权分置”管理模式,经方案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论证,农业农村部在原浙江省小型渔船指标基础上,批准新增350艘小型船网指标,支持该项改革试点。苍南改革主要思路是:一是试行“双证分离”,渔船管理主动可控。优化渔船租赁程序,改变以往“渔船所有者即捕捞生产者”的思路,试点允许租赁者申请捕捞许可证,所有权证书(国有公司持有)与捕捞许可证书(租赁渔民持有)分设,实现“双证分离、权益共享、依法并存”,政府能够牢牢掌握渔船所有权和减船转产的主动权,同时也明确租赁渔民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通过“积分准入”,保障生计渔民权益。设置租赁准入基本条件和积分制度,将渔民实际情况转为可量化分值,参考义务教育分批入学模式,通过“渔民申报、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让真正有需求的生计渔民获得渔船租赁资格和捕捞许可。三是创新“利益联结”,构筑共治共享格局。以考核管理、资金激励、财政补助切入,构建政府、管理公司、村集体、渔民“四方共同体”,各司其职管安全、各尽其美获收益。政府突出资源输出和财力支撑,渔船租金确保“渔民可接受,政府可承受”,实现渔业规范与渔民生计保障“同步走”。管理公司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经营权流转机制和渔船综合服务,实现“政府管船东向政府管公司”转变。村级明确“三无”渔船管理职责,将管理成效和资金奖励、干部考核相挂钩,压实“最后一公里”管理责任。渔民强化“抵‘三无’、保资源、好收成”意识,形成主动参与抵制“三无”渔船的生动局面。四是深化“数智赋能”,打造闭环管控体系。这是小型渔船改革能否成功的最关键一环。搭建数字岸线管控平台,构建AI算法及大数据模型,动态感知“三无”渔船涉及的人、车、船等要素,全链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实现“从管海上转向管岸线、从人工盯转为智能管、从渔业主管部门单打独斗转为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渔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和数字化“双轮驱动”。

在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农业部门的指导支持下,以改革为支点,苍南县积极打造小型渔船管理改革的苍南样板。一是把群众期待的事成为政府一心要干的事。“扬帆起航,渔获满仓”是渔民最大的期盼。通过此次改革,预计可增加渔民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每艘渔船净利润可达37.5万元/年(以现有小型刺网渔船每天捕捞一次,全年作业150天计算),人均增收10万元以上。二是把政府要干的事成为群众积极参与的事。“渔业共治,秩序共建”是改革的应有之义。此次改革,充分保障生计渔民生产生活,以往只能通过“三无”渔船谋生的渔民得以步入合规生产正轨,让群众主动参与到改革全过程。在前期小型渔船租赁意向摸排过程中,预报名人数多达730人,远超预期。三是把政府干成的事成为群众拍手叫好的事。“高质发展,渔区共富”是最终目标。通过改革推动,探索建造环保新材料渔船,推广沿海滩涂养殖,补强水产品精深加工链条,推动渔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借力中国东海岸1号公路文旅IP,高标准推进168黄金海岸线“和美渔村”建设,加快布局精品民宿、海鲜夜市等农文旅融合新业态,持续拓宽渔民转产转业增收路径,让改革成果展现在群众笑脸上。

苍南县人民政府


来源:中国渔业报